4月1日下午,学校召开第十次专项改革工作推进会,再次研讨《湖南工程学院目标管理考核方案(讨论稿)》。会议由党委书记陈岳堂主持,校长易兵、在家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及教学院(部、中心)领导参加了会议。
督导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方案中的目标管理的考核对象、指标体系、目标任务、考核等级、奖励项目、奖惩标准及结果运用等进行了全面完善。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学校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是一个庞大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关系到整个学校的规范运行管理及内涵发展建设。在确定考核目标任务时,应根据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目标管理考核任务,形成职能部门与相关教学院(部、中心)间目标任务开展的联动机制;在设定考核指标时要尽量简化,同时突出增强学校发展核心竞争力指标的力度;因各部门工作性质不同、可比性不强,在分值确定时要注意平衡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要注意合理设立考核等级和奖励项目,以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大家的集体荣誉感,引导各部门想方设法完成指标任务;对部门考核结果的运用,要公开、透明、合理,并及时反馈,让大家能够总结经验教训、取长补短,以利于今后工作的提升和促进。
易兵指出,制定目标管理考核方案要遵循“目标导向、远近结合、突出重点、指标合理”十六字原则,要使其成为学校规范运行管理、促进内涵发展、提升办学层次、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抓手。相关职能部门要站在学校发展的高度,认识、思考学校的总体指标和任务分解。各教学院(部、中心)要瞄准省内外同类先进院校确立目标、明确责任,确保目标任务的高质量完成。
陈岳堂作总结发言。他指出,在制定各部门目标任务书时,要将反映各部门的内涵建设、发展任务等纳入目标指标中;对制定的指标体系,应采取动态管理;对考核等级、项目成果、奖罚力度、分类考核等事项,要进行明确。他要求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等部门及其主管校领导共同确定学校相关核心指标,由督导处汇总梳理后,进一步完善考核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