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促进教育现代化
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促进教育公平,深化教育改革,增强教育适应性,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教育强省。
第一节 均衡提升基础教育
发展学前教育。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更好实现幼有所育。优化学前教育布局,合理规划建设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增加城镇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加强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系、办园体制和投入体制,推进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改革。到202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
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增加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供给,健全义务教育大班额防控长效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全面建成芙蓉学校,加强和改进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办好特殊教育、专门教育。到2025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稳定在98%以上。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鼓励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不断扩大高中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优化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布局和规模结构,统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每个县市区均办好1所以上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提高高中阶段教育在基础薄弱地区的普及程度,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优化校舍功能,提高装备水平。到2025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3.5%。
第二节 扩大优质高等教育
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进高等教育特色办学、内涵式发展。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提高国际交流合作水平,增强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优化高校学科结构和专业设置,积极推进“高峰”学科、“高原”学科建设,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等专业紧缺人才。加强高校教学管理,创新教学模式,规范高校本科教育教学秩序。完善研究生教育体系,优化学科专业布局结构,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推动高等教育分类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加强新型高校智库建设。到2025年,争取3所高校在若干学科领域达到世界一流水平,6所左右高校在同类型高校中达到国内一流水平,50个左右学科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第三节 创新发展职业教育
推进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遴选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开展五年制高职试点,确保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办学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特色发展工程,扎实推进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强化特色发展、优质发展。稳步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探索开展高职学校与本科院校“3+2”贯通培养。探索优质高职教育资源合并转设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实施湖湘特色职业教育标准开发工程,建立一批省级优质职业教育标准。
构建产教融合新生态。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推动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精准对接,推进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群和高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建设,支持校企共建一批高水平专业群。同步规划产业布局与职业教育布局,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城市和企业。全面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和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探索推进职业院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建立行业市场人才需要发布机制,建设一批公共实训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第四节 完善终身教育体系
建立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机制,建设学习型社会。畅通终身学习转换渠道,建立健全学分银行制度和学习成果认证制度。强化继续教育和社会培训,积极发展远程在线教育。扩大社区教育资源供给,加快发展社区教育,深入推进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重视老年教育,提高老年教育服务能力。提升终身教育质量,遴选建设一批示范性继续教育基地、社区教育示范基地和老年大学示范校。推进湖南开放大学综合改革。
第五节 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拓宽教育人才引进、流动渠道,鼓励大学生到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夯实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健全教师职称、岗位和考评制度。完善教师培养、配备、培训制度,加强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建设和师范生培养,探索有基础的高水平综合大学成立教师教育学院,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实施职业院校教师职业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高水平“双师型”师资队伍。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师德养成和监督管理,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完善教师待遇保障制度,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的长效联动机制,着力提高农村地区、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教师待遇。
第六节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深化教育领域改革创新。以教育评价改革为龙头,全面引领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坚持立德树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完善高考改革配套措施,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加快构建科学合理的教育评价体系和教育质量标准体系。推进教育资源配置改革,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减轻负担长效机制。创新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教育公共服务制度。深入推广泸溪教育改革经验。
完善教育发展保障体系。健全完善教育投入的长效机制,落实教育投入法定增长要求,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经费使用机制。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加快网络联校、数字校园、智能课堂建设,深化教育信息化融合运用,推进网络立德树人。深入开展高水平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学校学生安全工作,加快学校安防建设。提高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教育质量和水平,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专栏30 教育发展行动计划 |
基础教育发展工程。实施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扩大普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动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按照基础设施标准化要求建设乡镇寄宿制学校、教师周转房、学生食堂和功能室等。推进薄弱高中学校提质改造,支持薄弱高中校舍改扩建、配置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以及体育运动场等附属设施建设,完善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和社团活动室等高中功能室的建设。 高等教育强基工程。推进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标,完善高校内部校舍设施配套,推动湘潭大学兴湘学院、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等14所独立学院完成转设。加强一流本科教育建设,立项资助一批一流本科专业、一流本科课程、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严格落实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基本制度,加强骨干教师培训,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遴选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创新团队400个、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专业(群)带头人300名,建设一批教学团队,遴选一批示范教研室。 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工程和职业教育“楚怡”行动计划。到2025年,全省建成“楚怡”品牌高等职业学校30所、品牌中等职业学校60所,建成“楚怡”品牌高职高水平专业(群)150个、中职高水平专业(群)200个,建成一批省级职业教育教学团队、优质标准、优秀教材、精品课程和专业教学资源库等职业教育内涵建设项目,培育发展一批特色明显的职教城。 产教融合发展工程。推进国家产教融合城市群试点,在先进制造业和社会民生等领域重点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依托行业骨干企业建设一批省级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校企合作公共实训基地,建成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依托试点城市建成开放共享的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