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党政管理机构、群团组织、教辅单位:
根据上级要求,学校决定对各党政管理机构、群团组织、教辅单位(以下简称部门)的职责进行进一步梳理、明确,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此次只梳理处级部门,不涉及其内设的科级机构;不涉及教学科研单位和各级党组织。
二、工作目的
科学确定学校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厘清职责边界,避免模糊不清、重叠交叉。
三、工作要求
请各部门在2020年3月版职责(校党办字〔2020〕6号印发)的基础上,把本部门的职责摘取出来,再进行修改。
改动的内容,请用下划线标明;全部删除的内容,请在删除处说明,同样用下划线标明,以便对照。
具体的排版格式,请完全依照2020年3月版,请勿改动。
四、报送要求
请各部门于1月17日(周二)前交纸质稿、电子稿。
纸质稿须盖部门公章并经分管校领导签字;电子稿为Word版,通过OA报送,不接受另外的报送方式。
上述材料报送给改革发展处赵中华,联系电话:13657320575。
改革发展处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