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党政管理机构、纪检 (监察)机构、群团组织、教辅部门和教学科研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时间:2024-05-10

校直各单位

根据《湖南工程学院关于调整优化部分机构设置的通知》(校党办字〔20249号)文件精神,学校完成了新一轮机构设置的调整与优化。为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权责分明,现就各相关单位职责完善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学校党政管理机构、纪检(监察)机构、群团组织、教辅部门和教学科研单位。

二、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20225月版职责(校党办字〔202223号印发,见附件1)的基础上,把本单位的职责摘取出来,再进行修改完善

改动的内容,请用下划线标明全部删除的内容,请在删除处说明,同样用下划线标明,以便对照。

具体的排版格式,请完全依照20225月版,请勿改动

、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520日(周一)前交纸质稿、电子稿。

纸质稿须盖单位公章并经分管校领导签字;电子稿为Word版,通过OA报送,不接受另外的报送方式。

上述材料报送给学科建设与改革发展处黄逸轩,联系电话:58683108


附件:1.湖南工程学院纪检(监察)机构、党政管理机构、群团组织、教辅部门和教学科研单位工作职责校党办字202223

   2.湖南工程学院关于调整优化部分机构设置的通知(校党办字〔20249号)



             学科建设与改革发展处

              20245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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